5月7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对严禁制售“特供酒”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到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等。在多个电商平台搜索“特供”“专供”等,显示“暂无搜索结果”。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到,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餐饮单位也不得经营上述酒类商品。
征求意见稿还对相关酒类广告、宣传、印刷作出明确禁止规定,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相关报道显示,早在2013年,有关部门就印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2022年,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近日,公安部部署开展“净风”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冒用党政机关、军队等名义,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犯罪活动。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生产、销售所谓“特供酒”等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惩。同时提示消费者,网上购买高档酒品需谨慎,凡宣称“特供酒”“内供酒”等均系假酒,一旦发现应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避免落入消费陷阱,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