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经过初步调查,裁定科技巨头苹果公司的在线应用商店App Store未能遵守欧盟《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相关规定。若苹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在线应用商店细则进行整改,将面临最高达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
欧盟委员会表示,苹果可以在明年3月25日最终裁定结果公布前以书面形式进行辩护,若届时仍未能符合欧盟规定,将面临最高达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如果屡次违规,该比例将上调至20%。苹果2023财年总营收达3833亿美元,按照10%的罚款计算,该公司将接到近400亿美元(约合2900亿元人民币)的罚单。
欧盟委员会在公告中指出,苹果应用商店的条款协议不允许应用程序开发者在应用内提供具体价格信息,也不允许开发者绕过苹果应用商店、通过其他渠道直接对消费者提供价格或优惠信息。目前苹果只允许开发者通过链接跳转将消费者重定向至第三方网页,且该过程受到苹果系统警告弹窗等方式的限制。此外,苹果还针对开发者通过苹果应用商店内链接跳转而获取新客户之后七天内购买的服务进行持续收费,欧盟委员会认定该费用已超出了此类报酬应有的范围。
欧盟当天还宣布将对苹果应用商店的新条款开启新一轮、也是第三轮合规调查。此轮调查的重点是苹果收取的所谓核心技术费用(Core Technology Fee),即针对下载量超过100万次、绕过苹果应用商店的应用开发者,苹果将对其收取每次下载50欧分的费用。需要指明的是,应用更新也被计算进安装次数。该费用的推出,本身就是苹果针对欧盟法规而推出的新商业模式。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兼市场竞争委员会委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当天表示:“今天是有效执行《数字市场法案》的重要一天。我们初步裁定,苹果并未完全允许导向(Steering)。导向是确保应用开发者减少对‘看门人’应用商店的依赖,以及让消费者更好了解优惠的关键。”
苹果发言人表示:“我们相信我们的计划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们制定的新条款,估计超过99%的开发者将向苹果支付相同或更少的费用。正如我们一贯的做法,我们将继续保持与欧委会的沟通。”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苹果第一次被欧盟盯上。早在2019年3月,流媒体音乐平台Spotify就以苹果滥用其应用商城的控制权为由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Spotify认为,虽然消费者可以通过苹果应用商城免费下载该应用,但苹果无权要求Spotify向其支付通过应用内付费服务所产生营收的30%作为佣金。Spotify此后成功地推动欧委员于2020年6月启动了针对苹果的调查。今年3月,欧委会对苹果开出了18.4亿欧元的罚单,苹果已提起上诉,案件仍在等待最终裁决。
作为被欧盟重点“关照”的第一家大型科技企业,苹果一直以来都与欧盟的数字监管存在分歧。早在两周前的苹果全球开发者大会上,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在展示Apple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套件时就特意提到了欧洲的《数字市场法案》,并表示因“监管的不确定性”,无法在今年向欧洲用户推出该服务。此前苹果还表示,为配合欧盟监管而更改的欧洲版iOS系统使得用户面临被恶意软件攻击的风险。
即便在美国本土,苹果也面临着来自美国政府的反垄断诉讼。3月21日,美国司法部正式就涉嫌垄断智能手机市场起诉苹果,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表示,如果不受到挑战,苹果在智能手机市场的垄断地位会进一步加强,消费者不应该因为公司违反反垄断法而支付更高的价格。在长达88页的诉讼书中,美国司法部罗列了苹果涉嫌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部分案例,包括限制跨平台应用程序开发、压制流媒体服务、不支持跨平台消息类应用的加密、削弱非苹果智能手表的功能、限制第三方数字钱包等。
这也是美国司法部过去14年内第三次基于反垄断法起诉苹果。此前苹果因涉嫌操纵电子书价格以及联合其他科技公司压低员工工资而被司法部起诉。
在欧洲,苹果也并非唯一一家受到《数字市场法案》制约的科技企业。该法案旨在透过防止大型科技公司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并通过鼓励新参与者进入市场以提高欧洲数字市场的竞争程度。法案将市场影响力特别巨大的7家企业——苹果、Alphabet、Meta、微软、亚马逊、字节跳动、欧洲本土的Booking——列入所谓的“看门人”(gatekeeper)清单。根据欧盟规定,“看门人”企业必须开放其平台促进竞争并共享数据,以便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虽然该法案于今年3月7日起方才正式生效,但早在去年9月,欧委会就已将法案草案公之于众,并要求“看门人”企业必须在法案正式生效前进行整改。在欧盟施压之下,大部分科技企业已经在欧洲市场做出了历史性让步。比如,苹果允许欧盟用户下载第三方应用;Meta允许欧盟用户取消Instagram账号和脸书账号与其他集团内服务的数据共享;微软也允许欧盟用户在Windows系统中禁用Bing搜索和Edge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