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聚焦聚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让政务服务更贴心,群众办事更暖心。
8月28日,首批政务领域电子证照正式上线,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甲种)、北京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和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7类电子证照。
凡2020年8月28日后审核通过的上述证照事项,系统均自动生成电子证照,申请人可通过登陆系统查看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实现了政务服务的互信互认。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于8月29日为北京华谊兄弟聚星文化有限公司、北京慈文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北京星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来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得闲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人民大会堂宾馆、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代表企业以短信链接方式颁发电子证照。
这是继7月23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启用北京市第一枚通过国办、公安双重备案的电子印章之后,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重点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高效化、智能化,提升了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受到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好评和点赞。
下一步,将抓实抓细抓好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并行使用向电子证照单独使用过渡,确保证照增量直接应用,存量尽快转化,全部实现电子化。
▍关于电子证照的那些事儿
■ 什么是电子证照?
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证件、执照等电子文件。(信息来源:《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 哪些许可证开通了电子证照?
8月28日,市广电局首批7类电子证照正式上线运行,它们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甲种)、北京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和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 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的效力一样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1号,2019年4月30日发布)、《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相关规定,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如何领取电子证照?
步骤一:使用浏览器打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网站首页http ://www.beijing.gov.cn/,依次点击导航栏[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进入[事项列表]。
步骤二:找到所申请办理证照的事项名称,右侧点击“网上办事”,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证书登陆]、[口令登陆]等方式,进行账号登陆。
步骤三: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界面后,点击右上角“我的申报”,即可查到申请单位之前申报过的所有信息,并可在右侧下载电子证照。
温馨提示:凡2020年8月28日之后审核通过的7类证照事项,系统均自动生成电子证照,申请单位可参照以上程序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