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隐私保护组织已向西班牙和德国的监管机构提出了两起针对苹果的投诉。
诺伊布声称,苹果公司出于广告目的跟踪用户的方式是非法的,因为这家科技巨头没有先获得他们的同意。
投诉主要针对苹果公司使用分配给iPhone的唯一代码,该代码可跟踪用户的行为,并允许广告商相应地针对他们。
在周一提交给德国和西班牙监管机构的投诉中,著名的隐私权活动家声称苹果违反了欧洲隐私法,允许iPhone未经许可即跟踪用户发布广告为目的盈利。
投诉主要针对苹果公司对IDFA(广告客户标识符)代码的使用。这些是分配给iPhone的唯一代码,用于跟踪用户的行为并允许广告商相应地将其定位。
“苹果的操作系统无需用户的知情或同意即可创建IDFA。创建后,苹果和第三方(例如应用程序提供商和广告商)可以访问IDFA来跟踪用户的行为,精心设计的消费偏好并提供个性化广告,”
这是违反了欧盟针对Cookie的电子隐私指令的一部分。隐私律师还表示:“欧盟法律保护我们的设备免受外部跟踪。只有在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跟踪。无论使用何种跟踪技术,该非常简单的规则都适用。”
他补充说:“尽管苹果在浏览器中引入了阻止cookie的功能,但未经用户的同意,它在手机中放置了类似的代码。这明显违反了欧盟隐私法。
诺伊布还暗示,它正在研究由谷歌运营的类似系统。
苹果在6月宣布,将通过其iOS 14更新推出一项新功能,该功能将向用户显示其应用程序正在收集的数据(例如位置数据,财务信息和浏览历史记录),并要求他们选择拥有该数据收集,而不是默认情况下收集它。
苹果在9月宣布将推迟推出该功能,以使开发人员有时间适应这一变化。在此之前,脸书网公开抱怨称这一改变可能使其广告收入减少多达50%。
这家iPhone制造商于11月5日宣布,开发人员必须在12月8日之前在App Store上提交有关他们安排在隐私“广告标签”上的哪些数据的信息。
欧盟最高法院还在2011年对Facebook提起的一案作出了裁决,称由于担心美国政府的监视,美国公司将欧洲用户数据运回美国的方式是非法的。
在针对苹果的案件中,认为苹果违反了欧洲总体隐私保护法。